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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国道眉县青化至渭滨高家镇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来源: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4 10:22 浏览次数:

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310国道眉县青化至渭滨高家镇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现已编制完成,为了解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获取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5ilxbjYQHFQ9hsEidJtXw

提取码:1c8k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可通过建设单位邮寄或公众到访的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33号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917-3806322  

邮箱:404307906@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的310国道眉县青化至渭滨高家镇公路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下方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BPP0UfD_NnuthOd4f9YUw?pwd=yjlv

提取码:yjlv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