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交通运输局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4 09:58 浏览次数: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路公交班线等单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同时,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路班线等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经过复核确认,继续保留称号。

近年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精神文明单位,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在全系统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争当志愿者,在文明引导、美化环境、扶贫济困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体现交通运输行业担当作为。通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引导全系统继承和发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开展爱岗敬业主题教育,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如春风化雨,滋润心田,宝鸡交通运输行业遍开文明之花。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先后涌现公交5路、10路、38路、51路,金龙出租车青年车队、海景出租车文明车队等一批先进集体以及全国最美公交司机王晓燕,最美货车司机张连刚、姚红兵、曹军辉,“中国好人”蔺小勇、杨永强、孙小龙,陕西好人谭云、林会军,“爱心的姐”谢东林,“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朱亚芳,“陕西省十大杰出工人”刘娟,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温瑞娟,“宝鸡好人”张红兵、谭亚红、李乐等一大批模范典型,构筑起了宝鸡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高地,也引领着时代新风尚。

下一步,宝鸡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培育时代新风新貌,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