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1+10”管护机制入选全国“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7 16:38 浏览次数: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1881号),公布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宝鸡市《探索建立“1+10”管护机制破解通村公路养护管理难题》入选“管好”篇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指导各地更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邮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经过自主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遴选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108个,分为“建好”篇、“管好”篇、“护好”篇、“运营好”篇、“融合发展篇”以及综合等五个主题。

近年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管好用好通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统筹、整合岗位、强化投入、健全机制。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建是基础,管、养是关键。为重点解决好通村公路在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谁来管、如何管、经费从哪里来等问题,2018年,宝鸡市建立了“1+7”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将通村公路、小型水利、农村公厕、农村幸福院、卫生室、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七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过整合事务、整合资金纳入统一管理。2021年,宝鸡市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和《宝鸡市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10个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将“1+7”管护机制提升为“1+10”管护机制,拓展管护领域,将通村公路、农村电力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全部纳入管护范围。通过“1+10”管护机制,宝鸡市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制度保障的体制机制,实现了建管并举、精细管理、协同推进,确保养管逐步到位,作用持续发挥、群众广泛受益。

截至目前,宝鸡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6101公里,其中县道1767公里,乡道1885公里,村道12449公里,全市乡镇通三级路比例达到93.94%,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9个、国家级示范县3个,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1条,陕西省“十大最美农村路”2条,宝鸡市于2022年被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等四厅局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下一步,宝鸡市将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服务保障。(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