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6004823/2024-00016 信息分类: 文件通知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4-25
文件编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4-25 08:35:51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和局属各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局办公室负责市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考核。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各科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方便公众;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落实到位;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和及时更新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公开形式是否丰富多样,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栏目规划科学,分类准确,内容充实,更新及时,政民互动参与率和回复率较高,提供“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等情况。

(五)保障上一级政府网站内容情况。完成上级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其它工作任务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包括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理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情况。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量化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九条  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单位,取消负责同志的评先评优资格;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