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局研究,拟推荐张小卫同志为交通运输部“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的人选,现将推选结果公示如下:
申报交通运输部表扬推荐对象个人1名:
陕西省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张小卫。
广大干部职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8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馈局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
受理电话:0917-3806355
邮编:721004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大道33号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