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6个,包括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和宝鸡公路管理局、宝鸡市公路管理处、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宝鸡市公路建设局、宝鸡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5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包括宝鸡市公路管理处、宝鸡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包括宝鸡市公路建设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包括宝鸡公路管理局、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2、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4、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负责收费公路的运营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7、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6.13亿元,完成了年初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2、全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高速公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强化项目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项目法人负责制,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在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方面主体责任,狠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加大筹融资力度,努力破解交通项目建设筹融资难题,为陕甘界到凤翔等5个路网改造项目落实浦发行贷款5.5亿元。
3、出色完成干线公路迎国检任务。持续深化“干线公路城市化、农村公路干线化”养护模式,深入推进日常养护常态化、精细化,公路养护水准显著提升。全方位提升公路技术状况,全市路况质量显著提高。强力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同时,加大市县联动协调配合力度,村镇路段脏乱差等现象得到有效解决,形成了“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亮点”的公路景观带。212省道已创建成为代表陕西公路品牌的示范路, 9月20至21日,我市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检查组对国省干线公路的全面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公路路容路貌和行业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全省争得了荣誉。
4、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大力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在宝鸡汽车站成立了“游客服务中心”,促进了交通运输业和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加大专业旅游汽车公司管理,强化各县区旅游景区周边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净化了旅游景点周边的客运市场秩序。
5、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眉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支持物流业加快发展,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农村物流等示范工程,完成了省厅下达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任务,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
6、完成“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交通运输工作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7、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强化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
二、宝鸡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5733.2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65.64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86.09万元,为省运管局拨付市运管处治超和运输量调查专项资金。
(3)其他收入846.06万元,为市运管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41.26万元,市公路处以前年度省补专项资金结余157.71万元;宝鸡公路局草碧超限站路政罚没资金县财政返还款57.09万元;交通运输局本级酒茨路项目建设补助资金540万元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935.4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25733.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757.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7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62.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71万元。
(2)项目支出11806.9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农村公路管理、交通战备等管理经费519.80万元;交通投资公司注册资金759.70万元,农村路开行贷款本息775.00万元,二级收费公路还贷资金5000.00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678万元,非税收入路政赔补偿费安排的公路路产修复支出1705.69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工作经费8.00万元,省级客运发展专项补贴286.00万元,邮政局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经费15万元,2015年双节慰问17.50万元,十三五规划设计费35万元,宝运汽车站点前期费用30万元,办公自动化及信息化建设73万元,交强险补助支出535.55万元,酒茨路项目建设支出368.74万元。
(3)结余分配198.84万元,主要是市运管处、市公路处将其他收入结余转入事业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970.10万元,主要是酒茨路项目、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等项目年终结转,为本年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7.18万元,项目支出11374.9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50万元,主要为运管处人员经费支出和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支出。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63.83万元,主要为局机关和公路处离退休人员工资146.33万元,慰问基层一线困难职工支出17.50万元。
(3)行政运行支出1265.30万元,为交通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本息支出,宝运汽车站点前期费用支出。
(4)公路养护支出14649.32万元,主要是公路局、公路建设局、公路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支出。
(5)公路路政管理支出153.12万元,主要是质监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建设局、公路处非税收入路政赔补偿费安排的路产修复支出。
(6)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支出8万元,为局机关、运管处石油价格补贴工作专项业务经费。
(7)公路还贷专项支出5000万元,为二级收费公路还贷资金。
(8)公路运输管理支出1182.77万元,主要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人员经费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罚没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道路运输管理支出,局机关十三五规划设计、邮政局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55.55万元,为运管处交强险补助支出、建设局人员工作差额补助。
(10)车辆购置税支出286万元,为运管处省级客运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11)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59.70万元,为交投公司注册资本金。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42万元,公务接待费10.5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21.62万元,降低24.14%。
1、本年度未组织人员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42万元。主要用于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等路网规划和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规划和建设、公路养护、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路和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抢险救灾、公路水路和运输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比上年减少17.54万元,降低23.50%,主要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和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减少费用开支。
3、公务接待费10.53万元,涉及85批次1636人。主要用于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报批等前期工作所涉及的接待工作;交通项目建设技术咨询、交流、论证等涉及的接待工作;上级部门对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导等涉及的接待工作;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涉及的接待工作等。比上年减少3.98万元,降低27.4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数和次数比上年减少。
4、会议费支出5.93万元,主要是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专项业务会议支出,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压缩了会议规模和次数。
5、培训费支出25.18万元,主要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1.32万元,降低4.98%,主要是进一步压缩了培训人数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