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2-05-10 08:41:55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意见措施;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的落实;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2、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邮政行业规划;协调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3、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负责收费公路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6、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统筹地方铁路和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联系铁路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0、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11、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资金管理科、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二、2022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快补齐短板,强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坚定不移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眉太、麟法高速一季度末要全线开工,关环高速渭河特大桥要尽快开工建设,年内S222市区西过境马家塬至长坪路段、G316柴关岭隧道引线凤县段、S104陈仓光芒至大众段要建成通车,S514固陕路、G316酒奠梁段路基桥隧要力争主体完工,宝鸡城南综合客运枢纽、眉县滨河新区客运站、太白桃川客运站要加快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市县征迁协调机构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加大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力度,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外部环境。

高效精准推动前期项目开工。力争周眉高速尽快启动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年内完成宝鸡北过境和钓高速、港务区立交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督导县区加快前期工作,确保G310眉县至渭滨、G342凤州至凤县、S222陈仓新街至县功等项目开工建设。

全力以赴加快项目谋划储备。开展乾县到岐山、宝鸡到太白、灵台到麟游高速公路,G344凤翔、岐山过境线、G244凤翔到虢镇以及主城区交通拥堵优化提升工程等方案研究,做好城北、柳林等站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以推进创建为抓手,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完善交通脱贫攻坚防返贫动态监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交通脱贫攻坚建设成果。深入开展示范县创建,指导扶风、陇县创建全国、省级示范县,全面启动示范市创建。出台《宝鸡市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完成陇县、岐山县两条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任务,因地制宜升级改造技术等级偏低的县乡公路,加快推进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项目建设。落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夯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农村公路“两个纳入”,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积极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加强“美丽农村路”建设,组织参加部省“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指导眉县、太白县完成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创建任务。

力争“公交都市”创建成功。加快出台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专项资金;启动贾家崖、蟠龙塬、科技新城停保场建设,建设高新大道、公园路等路段公交专用道30公里以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30处,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11处;加快主题任务创建,开展公交满意度等相关交通调查,推进综合交通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项目(TOCC),加快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力争年底前通过验收。

积极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加快3个以上干支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4个以上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和100个以上末端公共配送站等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能源配送车辆,实现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数量占全部新增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达50%,冷藏保温配送车辆比重占城市配送车辆的0.5%;中心城区设置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停车位80个

扎实推进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构建便捷顺畅的城乡客货运网络,以客、货运班线为主,积极推动“客运班线+邮政快递”,推广农村客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降低物流成本。全面推广“太白交邮”合作模式,提升“快递进村”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持续提升公路管养服务水平。抓好精细化常态化日常养护,积极实施养护大中修工程,切实加强以路面为中心的及时性、预防性养护,不断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巩固拓展美丽干线公路养建成果,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切实做好水毁路段恢复重建,紧盯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办,力争年内全部完成修复,保证群众出行通畅。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工作。“外防输入”为重点,协调指导各县(区)交通疫情防控查验点落实好重点地区来宝返宝人员查验管控要求,督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应急运输运力保障,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做好保通保供工作,确保物资运输通道畅通,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要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按期完成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修订完善《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广95128老年人打车热线,稳步推动汽车站场建设项目。

(三)、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加快局属单位改革步伐。启动公路局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政企分离,结合深化国资国企三年改革,加快所属企业转型升级,组建宝鸡路桥集团。整合资源,组建并做实市交通发展集团。整合完成后,交发集团作为我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政府出资人代表,路桥集团为交发集团下属的公路施工企业。落实扶风、岐山石料场的拍挂工作,6月底前完成交发集团挂牌,参与G310、北过境与钓高速PPP项目投资工作,落实市政府与省交控集团投资协议,及早展开合资公司组建工作。

着力解决好重大项目筹融资问题。要抢抓稳投资、促增长机遇,积极向上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投资条例》出台后,客观上将政府投融资模式固定在政府直接投资、专项债券及PPP三个模式路径范围内。下一步要深入研究三个模式的组合问题,打好组合拳,整合包装适宜的项目,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及早谋划完善项目工可研等手续,为筹融资工作奠定基础。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制定《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用目录》《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案件办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高质量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推广说理式执法,完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形象,推进交通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运用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监管和实施联合惩戒。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持续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能力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抢险、抢通保畅经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充足物资、设备、人员,做好防汛抢险保通和除雪保畅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有力高效。持续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落实隐患排查,强化预警预防,加强执法监管,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强力推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以建设“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工程为目标,S514陇县固陕路项目争创全省十四五首批普通国省干线品质工程示范项目,G310眉县青化至渭滨高家镇项目要提前谋划,充分发挥技术和管理力量优势,将品质工程理念贯穿项目始终,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普通国省干线百年平安品质工程示范创建的标杆。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在项目建设中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倡节能环保、绿色施工,构建绿色节能施工环境,严防扬尘和工程机械污染,建设绿色生态工程。继续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广绿色汽车检测维修技术,积极推广多式联运,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

进一步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以全市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为载体,全面启动TOCC项目建设。搭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行监测服务平台和企业城市配送信息系统,实现供需两端的高效运行。做好12328归并工作,完善12328服务中心职能,谋划95128约车电话平台建设,力争实现系统智能派单、即时打车,切实办好交通运输行业民生实事。

(五)、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营造行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深化行业文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宝鸡市交通运输本级(机关)

2

宝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

宝鸡市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

4

宝鸡市     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

5

宝鸡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站

6

宝鸡市交通运输信息监控服务中心

7

宝鸡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8

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9

宝鸡市公路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2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609人;实有人员1320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129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463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7.70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邮安中心增加人员。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463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7.70万元。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邮安中心增加人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63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7.70万元。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较上年预算增加2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邮安中心增加人员。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63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7.70万元。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邮安中心增加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37.70万元,较上年增加2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邮安中心增加人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2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37.70万元,其中:

1)培训支出(2050803)11.45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主要是压缩培训规模和次数;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58.82万元,比上年增加94.72元,主要是执法支队、邮安中心增加人员;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22.66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变动;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180.45万元,比上年增加54.87万元,主要是执法支队、邮安中心增加人员;

5)行政运行(2140101)367.69万元,比上年减少21.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变动;

6)公路建设(2140104)448万元,与上年持平,为政府置换债务利息支出;

7)公路养护(2140106)10884.58万元,比上年减少39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路局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8)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2140109)165.30万元,比上年减少5.50万元,主要是信息中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9)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2061.77万元,比上年增加539.18万元,主要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增加人员

10)其他公路水路支出(2140199)48.0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减少;

11)邮政业行业监管支出(2140504)88.97万元,比上年增加36.66万元,主要是邮政业安全中心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37.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12705.16万元,比上年增加469.97万元,主要是执法支队、邮安中心增加人员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29.18万元比上年减少194.07万元,主要是公路局预算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5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万元主要是市公路局增加退休人员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07)448.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37.70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99.76万元,比上年减少21.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变动;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7.48万元比上年减少6.68万元,主要是公路局预算调整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505)13147.09万元比上年增加303.70万元,主要是公路局预算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555.37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加14.84万元主要是市公路局增加退休人员;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07)448.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8.40万元,较上年减少33.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开支。

12022年无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2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9.30万元,较上年减少3.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开支。

32022年无公车购置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较上年减少30.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费用开支

42022年会议费预算8.62万元,与上年持平。我们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宝鸡市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减少会议支出。

52022年培训费预算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1.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培训规模,减少费用开支。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6 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车辆18 台。2022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2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37.70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0.48万元,较上年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