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3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20 10:25:13

柴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约车监管的提案》(第4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目前,在我市取得许可并运营四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企业,分别是滴滴、花小猪(辽宁途途)、首汽、万顺。

一、2021年7月我局已将《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上报市司法局。目前,正等待国家八部委进驻网约车平台就有关问题拿出新举措后,我们将与市司法局共同对《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进行综合修改、审定,公开征求意见后报送市政府研究出台新的政策。

二、2021年11月,我局对之前取得许可但没有在规定时限开展业务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企业“曹操出行”做出了撤销许可决定。针对滴滴平台合规率不高、平台向非合规车派单的问题,我局责成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对滴滴平台进行约谈,滴滴平台通过对冲奖励、调整口碑值等政策积极引导驾驶员办理《网络预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合规化比率进一步提高。

三、随着执法改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2021年1月正式履职,处置涉及交通运输和公路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年内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85起,其中:“黑车”32起,网约车252起,出租车异地经营案1起;2022年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46起,其中:“黑车”10起,网约车136起;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8部委《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2]6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监管,按照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对网约车平台企业也进行了处罚。

四、今年我们自4月起至年底又开展了“利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一是开展出租车服务质量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市区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督促出租行业提升文明服务质量,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加大群众投诉集中的火车站、高铁南站出租车秩序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区域的巡查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消除违规乱象;三是分区域市县联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在日常开展“黑车”、非法网约车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大队与就近县大队联合的方式,定期会商,信息联通、问题联处、执法联动的新模式,形成联合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在原有单打独斗、点位作战的基础上,形成全线控制、网格化覆盖的执法网络,使“非法营运”逐步失去生存空间。四是针对群众反映非法营运集中的区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交叉执法、联合公安交警等方式方法,严厉打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实现运输市场投诉率下降,群众满意率提升。力争道路运输市场投诉率下降5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合规化派单率70%,人证合规化100%的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网约车平台企业的经营动态,规范其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车与网约出租车融合发展和规范化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快捷的出行服务。

欢迎您对交通运输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6日


(联系人:马佩,电话:380657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