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823L/2021-00016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1-10-21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度今冬明春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
进入四季度以来,天气渐凉转寒,受持续降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不利因素,近期全国各地也接连发生了“9.18”六盘水客8015侧翻、“9.30”福建泉州段龙岭隧道货车追尾、“10.11”河北石家庄通勤大巴车落水等交通亡人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事故,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冬春季节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也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时期。今冬明春元旦、春节、第八届残特奥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安保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春运期间交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加之工程建设企业施工赶工期等因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冬春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险情教训,充分认清做好重点时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未雨绸缪,早做安排,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认真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结合季节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预防保障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年度秋冬明春季节多雪、多冰、多雾、多风、气候干燥,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道路运输安全方面。运输服务中心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今冬明春行车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大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维护力度,确保运营车辆的各项技术标准符合安全要求,特别对从事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要逐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参加运营。二是要加强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使驾驶员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遵章守纪,谨慎驾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作技术,把安全行车落实到运营全过程。三是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对发现的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和管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要暂停或撤销其从业资格,坚决遏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重大安全隐患。四是汽车客运站场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充分利用安检仪等技术手段,对进站旅客行包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坚决杜绝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并根据秋冬明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出站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客运班车配备灭火器、防滑链、防滑沙、三角木等安全设备情况),严禁超员超载、客货混装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调度部门要对“五证二单一牌”进行详细地检查登记,确认证单牌齐全无误后方可报班、安排班次。因气候恶劣(暴风、暴雨、浓雾、大雪等)、能见度低于30米以及塌方、滑坡、路阻等原因不宜行车时,客运站场要立即暂停发班,并及时通知运营企业、营运客车驾驶员和候车旅客。严禁客运班车夜间(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交通综合执法单位要强化执法监督,针对季节气候变化特点,深入执法一线,倒逼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公路运营安全方面。公路管理部门要维护保养铲雪机械,储备融雪剂、防滑沙等防滑材料,充实应急抢险人员队伍,切实做好公路应急保畅工作。加强公路的养护巡查,继续加大对危桥险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完善标志标线、警示标志和各种防护设施,根据气候变化及时铺撒防滑材料,切实做好除雪、防冻、防滑和除障工作。要及早发现和排除公路损毁、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做好修复抢通工作,保障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通行安全。对于边施工边通行路段必须设置醒目安全标志,确保施工安全和道路畅通。要认真总结抢险救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抢险力量和物资,提高公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能力,确保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三)公路施工安全方面。质量监管部门和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的施工关键工序,要制订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因劳动保护不到位而发生人员冻伤、滑倒摔伤及其它工伤事故。
(四)水上船只安全方面。海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面船只和水上娱乐设施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水上船只发生安全事故。
(五)城市客运安全方面。城市、县(区)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教育,坚决遏制出租车超速、闯灯、截头猛拐等不安全行为。认真对出租车辆使用的天然气气瓶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车辆油、气、电路、天然气阀门及接口等重要部位进行严格排查,防止由于气体泄漏导致燃烧或爆炸事故发生。
(六)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针对冬春季节天干物燥、火灾易发的特点,对加油站、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以及电、气管线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加强监控,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消防预案,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七)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和生产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秋冬明春季节安全生产常识,对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在对驾驶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中,要进一步突出应急安全常识、处置意外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切实提高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挖细排隐患,狠抓冬春季节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活动
冬春季安全生产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多,各单位、相关科室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定期、定位、定点组织安全检查,抓好隐患检查整改工作。
一是要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岗位检查频率,通过明查暗访,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突出检查的随机性。要明确安全检查的项目、方法、要求,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增强检查的针对性。二是要丰富检查形式,做到领导带队检查、单位(企业)自查和第三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三是坚持检查与整改结合进行,将排查出的风险按照短期能够完成整改的、短期难以整改到位需限期整改的和一时不能整改解决需采取措施的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
局将结合全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部门冬春季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部署情况、元旦及春运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到位情况、重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等。对于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局将按照安全目标管理具体要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准备和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可能出现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实战演习和桌面推演结合开展,增强针对性和实战性,确保“三个方面,四支队伍”应急保障队伍和物资随时待命,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准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认真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应急教育培训,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提升企业事故初期处置能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坚持对标找差,认真总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认真全面总结回顾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提前谋划部署2022年度安全工作。对今年工作总结既要展示工作成果,突出工作亮点,更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突出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计划项目推进完成情况,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治、大行动”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各单位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请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