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交党发〔2023〕74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市政府(宝政任字〔2023)13号〕、市委组织部(宝组干任〔2023〕488号、549号、80号)通知:
李波峰同志任中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党卫军同志任中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惠周科同志中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专职副书记职务,保留原待遇;
李波峰同志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中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