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6-30 14:49:50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强化出租汽车企业考核,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企业规范化建设,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8〕58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发〔2019〕15号)文件要求,结合《宝鸡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我局组织对全市29户出租汽车企业开展了2020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情况

按照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安排,安排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对辖区内29户出租汽车企业实施了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考核通过听汇报、查看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台帐等有关资料,对场地、设施、人员和车辆情况进行检查等方式进行,严格按考核标准逐项目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出2020年度宝鸡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29户出租汽车企业有10户被初评为AAA级(其中市区9户,县区1户),19户企业被评为AA级(其中市区6户,县区13户),将考核(初评)结果在市局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存在问题

通过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我市出租汽车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别县(区)对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不够重视,考核基础档案资料未及时更新。

(二)部分出租汽车企业文明创建活动落实不到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少,活动内容单一,创新性工作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以考核工作为抓手,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各出租汽车公司要把考核标准做为企业日常管理的工作标准,有针对性的解决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认真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二)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强化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服务(综合执法)机构要继续加强行业管理,引导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要适应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新形势,建立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信息协同管理机制,为道路运输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打好基础。

附件:2020年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