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3 14:43:59

2024年,宝鸡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宝鸡市交通运输信息监控服务中心具体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baoji.gov.cn/)可浏览本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33号;邮编:721004;联系电话:0917-38063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鸡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集中精力建设交通枢纽”的总目标,推动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再提速”,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再升级”,行业治理能力“再规范”,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助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有所加大。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90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641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326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拓展对外公开和宣传渠道,全年通过微博发布信息34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65条,微信视频号发布各类宣传视频37条。积极做好宣传策划报道,主动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联系,全年在各级媒体发布信息569篇。积极解答处理广大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咨询建议及投诉举报类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年累计办理局长信箱群众留言77件,办结77件,公开回复61件,办结率为100%。

2.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宣传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开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机制,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利。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回复,提升办理实效。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均已按照时限要求和依申请公开流程答复申请人。

3.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在民意征集栏目发布了“您对宝鸡市十五五交通规划有什么意见建议?”“您对宝鸡市出租车行业发展有什么意见建议?”“您对宝鸡市驾培行业发展有什么意见建议?”三期意见征集,收集到4条意见建议,已将结果收集整理后予以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及市数据局要求,定期开展网站内容检查和整改,组织人员参加宝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操作培训,认真研究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设置发布账号、分配相应权限,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解决网站后台迁移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5.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局属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中,将政务公开列入财政预算,明确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责任。加大培训力度,2024年5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办公室业务暨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会议。2024年12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的通知》文件,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升对行业政务公开工作新标准、新政策的认知度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但在局属各单位加强协同作战、密切联系,在多角度、多方式解读政策文件,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事关民生的公共交通信息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2025年,我局将紧密联系局属各单位,发挥主动性,主动搜集本部门、本系统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时跟进解读文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全部按时办结答复,满意率达100%。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