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印发《表扬通报》,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被授予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这是支队继2021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层先进集体后,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殊荣。这一殊荣,是对支队在普法工作中辛勤付出与卓越成效的有力见证。
“八五”普法自2021年启动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在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法治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形成了广覆盖、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普法工作格局。
创新方式方法“学法”。坚持开展“每周一学法”集体学法活动,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法律顾问、法官等专家教授开展法律讲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行政执法现场模拟,利用短视频平台,制作法律知识短视频,讲解法律条文和案例。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着力培养执法懂法的“明白人”。
强化责任落实“普法”。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普法到群众等上门普法活动。不断拓展普法新阵地,利用宝鸡旅游广播997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行业涉法问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高了执法的公信力,扩大了普法的覆盖面,形成了人人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据统计,“八五”普法期间,支队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横幅100余幅,展板120余块,解答群众咨询超过3000人次。
结合执法特点“用法”。始终坚持法律法规学中用、用中学,经常性组织“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持续依托基层执法站所、汽车站场、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场所作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前沿阵地,为群众提供方便的交通运输法律咨询服务。坚持依法行政,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规定,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提升执法效能,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荣誉既是肯定,更是动力。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化普法宣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依法治理,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让法治的阳光照亮交通运输领域的每一个角落。(闫朝旭 毛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