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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4:23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按照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向局属单位以及有关科室传达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专题部署生态环境有关工作,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于日常管理工作中。

(一)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一是持续落实《宝鸡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积极联系对接市级发改部门,全市2024年无新建或迁建的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接入铁路专用线情况。按月跟进监测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铁路运输比例,多部门协同推进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有序转移。

二是持续完善绿配创建支持体系。分批落实绿配创建专项资金2100万元,用于三级物流配送网络节点改造提升、新能源配送车辆及冷链车辆的购置补贴等方面,切实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对接市公安交警支队,给予新能源配送车辆优先通行路权,新增950个夜间临时停车泊位,施划配送车辆专用停车位和设置停车标识牌80处,解决了新能源车辆停车装卸难问题,基本形成“枢纽引领、环城集配、终端便利”的城市配送网络体系。已以市政府名义向省交通运输厅上报《关于申请验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函》,请求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三是不断完善宝鸡东站铁路货运场集疏运、仓储、城市配送以及换装转运功能,创新“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宝鸡东站目前已纳入我市“绿色货运城市配送示范城市”一级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由市绿配创建办牵头,对其货场的疏运、仓储、城市配送等功能进行指导完善,并给予了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加快车辆优化工程,降低移动源污染

一是积极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我局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在营运车辆中的运用,2016年后我市更新新增公交车及出租车全部为新能源车,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均已达到 100%。2024年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87辆已全部投放,截止2024年年末,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共计779辆,占城市公交总车数的70.75%;新能源出租汽车共计1581辆,占出租汽车总车数的80.4%。

二是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875辆。2024年省专班下达我市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车辆总数为593辆,经请示省交通运输厅,已调减涉法涉诉24辆,实际任务量569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完成淘汰875辆,超额完成了淘汰任务。为确保2024年淘汰任务完成及补贴资金申报范围的车辆“应补尽补”,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联合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对淘汰车辆补贴信息进行了集中审核,已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补贴金额365.5万元。

三是抢抓设备大规模更新政策机遇,极推动道路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协同推进、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为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积极推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截至2024年底,围绕政策重点支持方向,结合实际需求,已经支持我市102台新能源公交车以旧换新,142台动力电池以旧换新,10台新能源冷链车购置项目。

(三)强化汽修企业监管,提升行业环保水平

扎实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落实,规范机动车尾气超标“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流程,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申请、市场主导、统一条件、统筹布局、规范治理、服务社会的原则”,积极推广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建设。目前共建设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29户。围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夏季高温时段臭氧控制、烤漆房使用等方面,安排执法人员强化事中、事后行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2024年,全市25户检测企业(I)站共检测汽车排放不达标车辆1654辆,通过汽车维修企业(M)站维修维护不达标车辆1566辆,全年治理率为94.7%,超额完成省市下达治理率80%的目标,为我市汽车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规范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大力推进金台区、渭滨区和陈仓区汽车维修企业集中涂装“绿岛”项目。

(四)强化公路养建管理,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按照抑尘标准,按时冲洗机械设备,坚持湿法作业,根据天气状况和污染指数调整洒水量,规范堆放物料覆盖、及时清理现场等工作,确保施工及运输环节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在每日养护过程中,采取吸尘+湿法清扫等措施抑尘,11个养护单位,日均出动210人,17辆专业大型机械清扫路面,20辆洒水车,各养管单位结合日常巡查,在国、省干道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了《宝鸡市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按照职责职能加大项目扬尘治理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任务有力推进。

(五)狠抓危运车辆管理,加强秦岭水源地保护

一是强化途经我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由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四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过境宝鸡的危化品车辆依法开展验查、登记、劝返、违法处理等工作,检查站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严格落实5项检查内容,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GPS定位装置,消防安全措施,从业运输人员的资格证、押运证,货物的品名及吨位等进行详细检查,2024年以来,共抽查检查危化品车辆10.35万余辆,纠正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359余次,处罚违规车辆77辆,防范消除危化品运输车辆隐患436余次,为保障危化品运输车辆宝鸡境内安全通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扎实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夯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立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把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针对行业特点,督促企业开展驾押人员行车安全知识、避险技能、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对措施等方面的业务和应急培训,提高应对雨雪冰冻道路安全行车的防范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制定道路运输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春运及重大节日安全检查、重要会议、“百日行动”和中、省督导检查等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检查促服务,以服务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先后对全市18户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整改各类隐患问题50余个;组织约谈6户重点企业,挂牌督办1户企业,重点对双峰气体、东宇航、中航途安等企业进行了帮扶整改,堵塞了安全漏洞,整治了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安全运营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水源地沿途路域内公路养建管理。以保安、畅、洁为己任,修剪影响行车安全的行道树木、修补路面坑槽、清理沿线边沟及危化品收集渠道,疏通沿线涵洞及桥梁泄水孔,修、补、更换、清洗沿线安全设施。特殊季节或恶劣天气加大道路、环保巡查力度,及时处治道路障碍、环保污染。近年来市公路局在省道219线、国道316线危化品通道投资数千万元针对隐患路段进行了改造、大修及安全设施完善,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防止因危化品车辆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从而导致秦岭生态及水资源的污染。同时要求各辖区段站与沿线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在确保信息的互联互通基础上紧密配合,发现事故能够迅速处治,防止、避免污染扩大化。当地政府也利用公路边沟,毗邻公路设立危化品泄漏收容池,确保沿线青山绿水和沿线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

(六)认真整改第三轮环保督察问题

截至目前,我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两项牵头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等待销号。(1.交通道路施工存在扬尘污染问题,麟法高速法门寺服务区施工段黄土裸露、无围挡和抑尘措施。2.交通运输部门对危废监管不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6家汽修厂存在危废产生及转移去向底数不明、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及政策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保护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把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全员环境意识作为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的行动指南,逐步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新的交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