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服务机构、驾培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行为,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诚信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促进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对驾培机构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评工作的要求,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全市40所驾培机构的培训资质、基础设施、教学及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道路运输服务机构、驾培机构对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评工作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部署了相应的工作。全市大部分驾培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能够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全行业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内务管理仍需加强。个别驾培机构对质量信誉考评工作重视不够,考评资料不齐,档案缺失,工作停留在表面。教练员档案、教练车档案建立不规范,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档案管理资料不全;部分驾培机构学员电子档案建立不全,教学日志未进行阶段性考评,内设机构未独立设置、布局不合理、标识不清楚、岗位职责未上墙公布。
(二)基础设施设备不规范。个别驾培机构车辆数、场地面积达不到相应等级开业条件;部分驾培机构对教练场地隔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个别驾培机构内部卫生环境差,场地内杂草丛生,绿化未进行及时的修整,个别驾培机构硬件建设投入不足,标志设置不规范,标线不清晰,训练场地路面破损、凹凸不平,教学设备设施陈旧、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新。功能教室不全,教学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分类放置,更有些缺失或形同虚设。个别驾培机构教学、宣传氛围不浓厚,在选址建校时缺乏长远考虑,造成教练场面临拆迁。部分驾培机构个别教练车车身标识标志不全,多数存在未按规定装有副后视镜、三角木、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等安全防护装置。
(三)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驾培机构安全例会记录不完整,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员,对教练员的安全教学疏于管理。未严格落实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车辆报废未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未按照要求每年向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服务机构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四)教练员管理需加强。个别驾培机构对教练员的管理缺乏有力抓手。部分驾培机构对教练员再教育工作不重视,流于形式,未达到提升教练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的目的。
(五)服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驾培机构服务意识不强,签订培训合同时未向学员详细解释收费项目及标准,导致收费、退费方面投诉增多;个别驾培机构处理投诉过程推诿扯皮,影响我市驾培行业整体形象。
三、考评结果
(一)质量信誉考评为优秀的驾培机构(AAA级)
1、岐山蔡家坡亨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宝鸡秦通运输(集团)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3、宝鸡市恒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4、宝鸡市鑫源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5、千阳县红峰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6、宝鸡市振华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二)质量信誉考评为良好的驾培机构(AA级)
7、凤翔雍兴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8、宝鸡市高新女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9、眉县鹏翔安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0、宝鸡市鑫隆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1、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12、宝鸡天和英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13、宝鸡冶峰驾驶员培训学校
14、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15、宝鸡市恒信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6、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陈仓驾驶员培训学校
17、宝鸡市蓝天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18、眉县诚信驾校有限公司
19、陇县安成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20、眉县华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1、陇县益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22、宝鸡市四通帝海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
23、宝鸡市晟迈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4、宝鸡市秦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5、宝鸡市千渭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6、凤县凤诚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27、宝鸡雍诚安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8、宝鸡市景华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9、岐山景远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30、麟游县麟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1、宝鸡驰安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2、凤翔吉祥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三)质量信誉考评为一般的驾培机构(A级)
33、宝鸡市凌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培训学校
34、宝鸡市育才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5、宝鸡市新天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6、宝鸡鸿运时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7、岐山县昌兴机动车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38、扶风县平安驾驶员培训学校
39、宝鸡市海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40、宝鸡海崇峰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四)质量信誉考评为不合格的驾培机构(B级)
41、太白懿龙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42、眉县万达驾校有限公司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对2024年度全市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评结果在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二)为树立榜样,推动驾培行业转型升级。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亨通、秦通、恒远、振华、鑫源、红峰驾校及锐意创新、拼搏进取、担当有为,为全市驾培行业转型升级做出突出贡献的张乃权、冶秋堂、任玉红、张新来、苏军等人在全市通报表彰,并授予“2024年度全市驾培行业质量信誉考评优秀单位”和“全市驾培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三)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懿龙、万达驾校在全市通报批评,由辖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监督给予1个月整改期,针对考评时指出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培训业务,并抄告市车管所。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报所属县(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再行恢复培训业务。拒绝整改或逾期整改不达标的,将撤销行政许可或备案,退出驾培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各驾培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各类隐患防范措施。按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闭环管理,加强教学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各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各驾培机构要认真对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条件》(GB/T30341-2013)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持续达到开业条件和标准。
(三)各驾培机构要认真落实培训质量主体责任,按照《全国统一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开展培训服务工作,规范使用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在教学场地的醒目位置公示教学大纲、在报名处或招生点公示培训资质、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承诺、教练场地和教练员等信息,杜绝乱收费,应做到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把好道路安全第一道关卡,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驾驶人才。
(四)各驾培机构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于学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记录,认真及时处理并回复,接受合理化建议,维护学员权益。对于转办的学员投诉及上级督办事件要及时处理,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各驾培机构要加强教练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教练员培训制度,对聘用教练员要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加强教练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层层压实各项责任。
(六)各驾培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健全档案资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及时进行档案更新维护工作,不断夯实巩固内部管理基础。
(七)各县(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对考评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加大督导力度,指导督促驾培机构及时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及时抄告属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八)各县(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要结合年度质量信誉考评工作,建立健全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评档案,加强辖区驾培机构的培训教学、服务质量、档案管理、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促进我市驾培行业规范、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宝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