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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装载不可为

来源: 麟游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12-03 16:51

为防范遏制公路超限超载行为,提升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保障道路运输行业的安稳运行,近期,麟游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不断加大重点路段巡查力度。

在开展路上巡查工作时,发现多辆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在311省道、麟眉路等地行驶,并沿路抛洒碎石,执法人员通过多天蹲守确定货物运输车辆属本辖区源头装载企业,遂立即携带政策文件、检查清单、执法依据前往源头装载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与负责人对接后,执法人员分别查看货物运输车辆在过磅点称重情况、磅房过往磅单等,经核查,该源头装载企业存在多次为货物运输车辆超过标准装载、配载行为。

该源头装载企业违反《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执法人员依据《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对该企业做出立案处理,目前案件已办结。

案件办结后,执法人员对该源头装载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警示教育,并督促该源头装载企业建立货物装载配载制度,制作法定装载、配载标准公示牌悬挂于磅房和装载场,力求从源头上规范道路运输,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麟游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严把路上巡查“力度关”,加强货物运输车辆管理;严控源头治理“装载关”,将源头装载企业纳入日常监管;严肃宣传法律法规,杜绝“人情关”,按规依法处罚,将“管、罚、宣”与治超工作相协同,真正做到治超有力、有序、有效。(赵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