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17时10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岐山中队执法人员检查至107省道K280+500M下行处时,发现一辆小货车拉运货物发生自燃。
执法人员立即靠边停车,迅速下车查看原因,并立刻将随车灭火器打开进行灭火,由于小货车着火点较大,灭火器只能将火情控制,并不能完全将大火扑灭。这时,执法人员借助一辆重型半挂车水箱里的水,很快将明火完全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的及时救援,为小货车司机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该车的安全。(净少龙 王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