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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来源: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14:13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陕交发〔2022〕112号),我局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推选工作。经过县区自查申请、市级初审等程序,拟推荐渭滨区、金台区、太白县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或意见的,请向综合规划科反映,电话:0917-3902613。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