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823L/2021-00015 |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5 00:00:00 |
| 名 称: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住建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宝运集团、公交公司、秦龙集团:
近期以来极端天气频发,造成公路滑坡、垮塌等隐患增多,严重影响班线客车行车安全,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当前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市境内持续降雨,雨量大、时间长,山体水分极度饱和,连续发生多起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受损严重,加之极端天气频发,严重影响到道路客运安全。山西和我省渭南、汉中等地因连降大雨,道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河北平山“11.7”通勤班车涉水倾覆道路交通事故,再次敲响了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的警钟。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的严峻挑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扎实做好汛期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客运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公路部门的对接,及时了解公路损毁情况,强化对涉水、临崖、山区、陡坡等风险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有塌方、滑坡等迹象不宜行车时,要果断停班、停运。
要密切关注汛情、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强化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站场电子屏等及时发布异常天气预警和公路损毁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班线客车驾驶员,能停运的坚决停运,不能停运的,要按程序上报绕行临时线路并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告知,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使驾驶员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遵章守纪,谨慎驾驶,掌握运营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置技能,坚决服从路面管控指挥,严禁冒险蛮干,把安全行车落实到运营全过程。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引导客运企业扎实做好当前形势下的道路运输安全。及时发布辖区内水毁、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信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做好危险路段行车安全提醒。
三、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客运企业要完善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汛期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一旦发生,要立即上报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结合现场事态情况,果断科学决策,采取得力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局面;坚持“优先救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处置能力的,立即上报,请求上级部门协助,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