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宝鸡宏顺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6MA6XEYMA9T)主动提交道路运输证注销申请,经我单位审核,符合道路运输证注销法定条件,现依法对该企业相关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对象
宝鸡宏顺运输有限公司名下陕C651R1、道路运输证号610300010223。
二、注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证管理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三、相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道路运输证正式失效,该企业及相关车辆不得再持已注销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请该企业及时做好后续相关收尾工作,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各项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宝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