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的精心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综合施策、履职尽责,在构建法治交通体系、完善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队伍素养、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主要举措
(一)坚持理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融入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提高站位踏实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年内累计开展中心组学法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结合实际认真思。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研讨,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方向和要求。三是立足本职扎实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将法治建设与交通项目建设、行业监管、政务服务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机关大学习”“以案讲法”等形式,促进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交通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突出谋篇布局,法治交通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年初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夯实各级单位责任。制定印发《2025年交通运输法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事项列入党组研究议题和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并通过局党组会和局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实现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三是依法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提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年内行政复议答复2件、行政诉讼应诉1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组织有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次。法治示范市创建验收任务完成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肯定。
(三)围绕制度完善,法规体系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落实科学立法。按照市人大《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全力推进《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工作,《条例》草案已于7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市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专项立法空白。二是强化政策研究。积极参与各类法规政策制定修订,答复《陕西省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征求意见稿20余件,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题法治研究,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三是加强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8件,确保政策文件与上位法精神一致、与行业发展适配,维护法规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紧盯规范执法,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执法资格证件申领4人、换发109人、年审130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至2025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优化涉企检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梳理形成《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项、《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2项,细化检查标准,提高检查精准性和规范性。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2018件,自评优秀案卷647件,优秀率32.1%。开展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广泛征集问题线索7个,均已整改闭环。“邀约式执法”典型案例被省厅通报推广。“7.9”危运案件入选全市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五)坚持学用结合,法治队伍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健全培训制度。采取“轮训+自学”“线上+线下”“法规研讨与办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确保系统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坚持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并作为干部奖惩依据之一,本年系统干部职工参学率和考试优秀率均达到100%。三是搭建学习平台。通过机关例会、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学习活动,重点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着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执法队伍。
(六)立足行业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一是推动执法普法融合。细化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23起,轻微免罚11起。开展“执法大走访、工作大调研、服务大提升”“执法为民大讨论”等活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座谈交流,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二是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在“法治宣传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组织人员在火车站广场、汽车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咨询,走进建筑工地、砂石料场等重点区域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400余次。三是强化专业普法宣贯。结合《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出台,举办宣贯培训会,邀请交通运输部专家授课,市县相关部门100余人参加,确保法规落地实施。
(七)聚焦便民利民,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抓住“营商环境突破年”契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5项重点任务顺利开展。全面推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招标,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开办货运企业一件事”办结率居全省首位,“大件运输一件事”落地试运行并承接省级现场核查。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3.9万余条,电子证照生成率99.4%、综合指标全省第二,整改办事指南问题177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推进信用监管。印发《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优化交通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内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处罚等信用信息6190条,办理信用修复18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季度组织中心组学法不少于1次,带动全系统形成重视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涉及重大决策等事项,均按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带头遵法守纪。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决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谋划工作,部署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更高要求和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执法队伍素质仍有差距。部分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执法信息化技能与当前复杂的执法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宣传内容与行业不同群体的需求匹配度不够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按照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强化举措落实,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法治素养培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必修课程。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执法文书制作评比等活动,以赛促学、以评促改,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筑牢法治交通人才根基
实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年度人均不少于60学时。深化岗位练兵比武,开展执法大队长(中队长)考核,以点带面建设学习型专业化执法队伍。实行线上办案,网上流转,实现“平台外无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优化普法宣传模式,厚植交通行业法治氛围
深入调研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针对性开展政策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教育,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